机构设置
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主任 曲志海 3220048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孙闻笛 3232612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新阳 3232612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马清山 3232612
街道党工委委员 高玉虹 3232612
街道办事处工会主席 魏 杰 3220341-803
街道下设办公室有:
经济发展办公室:3220341转808
社会事务办公室:3220341转808
党政办公室:3232612
对外窗口:社区事务受理中心:3237890
各办公室分管事务及相关政策
经济办公室:分管街道经济计划编制落实、对街道经济运行质量管理和监督、民营经济的发展、招商引资、劳动安全、劳动合同、再就业工作、劳动保险及养老保险工作。
- 经济计划统计:按《统计法》实施计划统计报表
- 民营经济发展:按市政府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精神组织实施
- 招商引资:按文圣区招商局招商引资规定组织实施
- 劳动安全:按《国家安全生产条例》督促检查
- 消除安全:按国家《消防法》监督检查
- 劳动管理:按《劳动法》、《劳动保险条例》组织实施
- 再就业:按省委省政府辽委发[2002]16号、省委、省政府[2003]5号,辽宣发[2002]30号、辽劳社发[2003]14号、辽政办发[2003]12号、辽阳市辽市劳社发[2003]6号、文件处理再就业有关问题。
社会事务办公室:分管街民政、人口与计生、卫生城管、低保、司法、社区建设等工作。
- 民政:按照省、市民政部门有关规定处理低保、社会救助、扶贫救济工作,按照《残疾人保障法》做好残疾人工作。按照《殡葬改革条例》处理殡葬事务,按照省市《优抚条例》处理优抚事务。
- 人口与计生: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处理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按照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条例》对计划生育药具进行管理发放。
- 卫生与城管:按《辽宁省卫生管理条例》《市城管暂行办法》《环境保护法》对街道辖区卫生、城市管理事务进行管理。
4、司法:依照"四五"普法规划,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照《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进行依法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
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 党群工作:党员管理、党组织关系接转;街道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创城工作;《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宣传贯彻;纪检、信访工作;工会、妇联和共青团工作。
- 招商引资:民营经济服务;协调有关部门;安全消防监督管理;工商、税务政策咨询。
- 下岗就业:下岗失业职工登记管理,再就业政策咨询,发布就业信息,组织就业技能培训;离退休职工登记管理。
- 人口计生:生殖保健咨询;避孕药具管理和发放;办理生育证、独生子女光荣证。
- 民政工作:社区建设工作;民政事务咨询;优抚优属;殡葬管理;民政信访;残联工作。
- 低保工作:社会救济求助;扶贫捐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审核。
- 城管卫生:建设投诉;城市绿化、美化管理;街容卫生、环保监督;爱国卫生工作;红十字会工作;健康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