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贯彻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
各市委、政府、纪委、监察局,各县(区)纪委、监察局,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党组(党委)、纪检组、监察处,省直机关工委、纪工委:
2005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保证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切实安排好节日期间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各项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现重申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坚决禁止违反规定收送钱物。要按照省委《关于开展学习宣传郭峰同志“六不”精神,树清廉风气、做自律表率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元旦、春节期间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刹住违反规定收送钱物的腐败风气。各级领导干部要继续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不准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2) 不准接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3)不准到企业和事业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4)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并借机敛财。(5)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二、发扬艰苦奋斗作风,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要本着文明节俭的原则安排好节日的各项活动。要坚决禁止岁末年初突击花钱,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各种代币购物券(卡、)。要坚决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和进行旅游,不准下级机关以拜年名义到上级机关所在地宴请领导机关工作人员,不准下级单位向上级单位或领导赠送土特产品和其他礼品,领导干部不准接受下属单位或地方、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要大力提倡文明、健康、节俭的新风尚,坚决反对各种封建迷信、赌博等活动,党员干部不得参与、支持此类活动。
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决防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扶贫帮困工作;要注意关心群众疾苦,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切实解决群众急需解决的各种实际问题。要严禁借节日活动巧立名目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搞摊派、乱收费,以各种方式转移费用负担;严禁挪用支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专项资金。对拖欠企业职工工资、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要及时处理。
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尤其要自觉做到不收不送钱物;要严格遵守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党政机关不搞相互走访拜年活动的规定;到基层考察和慰问要轻车简从,不搞超标准接待;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抓好本地区、本部门廉洁自律、禁止奢侈浪费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工作。要严格纪律,加强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开展专项举报,进行明查暗访,对违反规定收钱送钱的,查实后一律先行免职,再按照规定处理。对严重违反本通知精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由于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导致元旦、春节期间出现上述问题的地区和单位,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辽 宁 省 监 察 厅
2004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