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决议决定。
2、综合协调全区农村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编制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安排好农业投资资金;研究农村产业政策,抓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研究科教兴农的政策和措施。
3、负责全区农业技术推广、植物保护、土肥管理、种子管理及林果技术推广等工作。
4、负责全区畜牧技术推广、动植物防疫及动物监督检验等工作。
5、负责全区农村经营管理、农业机械管理、水资源、水政监察及粮食管理工作。
6、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323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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