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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科室分布:
文圣所 电话:2151201
武圣所 电话:3222202
东兴所 电话:3229580
庆阳所 电话:3165252
贸易城所 电话:3227653
办公室 电话:3224501
人事监察科 电话:3223119
计会科 电话:3236196
稽查一科 电话:3229503
稽查二科 电话:3226742
执行科 电话:3223119
综合征管科 电话:3232022
税政科 电话:3227136
征收科 电话:2252169
涉税举报电话:16066
办税公开程序:
一、办理税务登记程序:
1 、私营以上企业在领取执照后 30 日内持有关手续到市投资中心办理,咨询电话: 2133696 。
2 、个体工商业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 30 日内持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三张 ) 、身份证 ( 复印件三张 ) 、房屋证明 ( 复印件三张 ) 、照片三张、与营业有关的合同协议到所在地税务所 办理。
二、 购领发票程序:业户需持税务登记副本到文圣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大厅 ( 南新华路 508 号 ) 或所在地地税务所领取购领发票申请表,经片管员、所长、分局主管局长签字后到文圣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
三、 定额核定程序:业户需持税务登记副本到所在地税务所领取定额核定审批表,业户填完审批表签字或盖章后报道所在地税务所,经税务机关调查核定后由税务所向业户下发定额核定通知书。
四、 纳税申报程序: 1 、私营以上业产应在纳税申报期内 ( 次月十日内 ) ,持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到文圣地税办税服务大厅办理。 2 、个体业户应在纳税申报期内持纳税申报手册到所在地地税务所办理申报缴税。
五、 办理停、废业程序: 1 、个体业户办理停业手续,应持工商机关的停业手续及税务登记副本到所在地地税所办理。个体业尸办理废业手续,应先到地税所领取注销登记表,经片管员、所长清缴税款、发票及税务登记证并签字后持有注销表及有关资料到文圣地税分局综合征管科办理。 2 私营以上企业办理注销手续,应在办理工商注销前或被有关部门吊销执照后 15 日内到所在地地税机关办理。先到所里领取注销登记表经片管员、所长清缴税款、缴销发票及税务登记征并签字后持注销表到地税文圣分局综合征管科办理,综合征管科登记并安排稽查科稽查。
地址:文圣区新运大街1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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